一、攤位承租規定(承租、繼承、轉讓等等限制) | 食品添加物合法業者資訊網
應自行經營,不得.轉租或分租,非滿二年不得轉讓。」2.臺北市零售市場管理規則§12:.「公有市場攤(鋪)位使用人應按期繳納使用費及自治組織管理費。使用期限屆滿尚.
應自行經營,不得. 轉租或分租,非滿二年不得轉讓。」 2. 臺北市零售市場管理規則§12:. 「公有市場攤(鋪)位使用人應按期繳納使用費及自治組織管理費。使用期限屆滿尚.申請臺北市公有零售市(商)場攤(鋪)位名義變更 | 食品添加物合法業者資訊網
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場攤(鋪)位使用權轉讓辦法 | 食品添加物合法業者資訊網
攤(鋪)位使用權申請轉讓,申請人應檢具下列文件,向市場處提出申請: 一、申請書。 二、申請人及受讓人身分證明文件。 三、原訂契約書正本。 四、攤(鋪)位使用權轉讓 ... Read More
父母向市場處承租之攤位如何轉給兒女,需準備什麼文件? | 食品添加物合法業者資訊網
父母向臺北市市場處承租之攤位欲轉給兒女,可透過一般轉讓方式,或因身心障礙或年老體弱不能親自經營,以 ... 受讓人在本市場或本市其他公有市場不可有承租攤位情形. Read More
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場攤(鋪)位使用權轉讓辦法訂定草案 | 食品添加物合法業者資訊網
名稱: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場攤(鋪)位使用權轉讓辦法. 本辦法係依零售市場管理條例第十條第五項授權. 訂定,規範市場攤(鋪)位轉讓對象之資格、條件、. Read More
一、攤位承租規定(承租、繼承、轉讓等等限制) | 食品添加物合法業者資訊網
應自行經營,不得. 轉租或分租,非滿二年不得轉讓。」 2. 臺北市零售市場管理規則§12:. 「公有市場攤(鋪)位使用人應按期繳納使用費及自治組織管理費。使用期限屆滿尚. Read More
臺北市公有零售市(商)場攤(鋪)位變更登記申請書 | 食品添加物合法業者資訊網
市場. 商場. 攤(鋪)位編號: 樓/地下室樓第號攤(鋪)位. 營業種類:. 申請變更事項:. □名義變更(繼承、轉讓、申請退租、停業、更改姓名、更改住址、改配其他攤位、 ... Read More
攤商稱合法轉讓市場處難稽查 | 食品添加物合法業者資訊網
新北市市場處副處長何國誠表示,攤位私下轉賣、轉租現象是全國公有市場的長年陋習,市場處現行作法是到現場核對攤位申請人照片,確認攤位經營者為申請人本人或一等親 ... Read Mor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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